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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6岁以下儿童宜实行“粗放式”管理

2023-04-21 08:25:00 不良矫正

幼儿教育工作者提倡,对6岁以下儿童宜实行“粗放式”管理,以培养孩子独立、自信、勇敢等符合现代社会需要的品格。

“粗放式”管理,就是要给孩子自由,有“放手让孩子‘犯错误’”的勇气,不要过多加以束缚;其次是对孩子要适度保护,因为毕竟孩子还小,容易受伤;再者,就是给孩子以适当的引导和鼓励。

举例说,比如孩子把玻璃杯摔碎了,父母应当:

一,继续放手给孩子使用玻璃杯的自由;

二,及时清理玻璃渣,不要让孩子受伤;

三,提醒孩子“玻璃杯是会碎的”,下次要小心。切不可说“以后不要碰玻璃杯,免得又把杯子打碎”之类的话。